边缘产品---身边的定时炸弹
黑鹰安全网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黑客培训网站,主要通过招收收费会员形式公开传授各种类型黑客技术,并提供数千款木马软件供下载。自2005年开办以来,共招收收费会员12000多人,普通会员达到17万余人,收取会费逾700万元。
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和精心准备,2009年11月26日,警方组织50余名警力,分赴温州、黄山、漯河、许昌等地,依法对“黑鹰安全网”进行了查封,一举抓获李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,冻结涉案资金170余万元,扣押网站服务器9台、涉案电脑5台、本田雅阁小汽车一辆及相关物证、书证,彻底关闭涉案所有网站。
据省公安厅网监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,该案是继2007年破获“熊猫烧香”病毒案后,湖北网警将打击领域从个体向群体的纵深推进,也是《刑法第七修正案》将非法提供黑客工具行为入罪后侦破的第一起典型案例。
又一则新闻:
近日,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邵国松、王剑波、黄燕万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到十一年不等,并处罚金4万到15万不等;而被告人周建平则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个人信息资料,被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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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网友说大米被抓这一消息的时候,他们比较吃惊,因为大米的人品大家还是比较佩服的,他在课程中也经常教导别人要好好做人,怎么可能做出犯法的事呢?难道这才是他的真面目?
一开始我也以为可能是大米一时财迷心窍,接了一个大单,入侵了某家公司,攻击了某个网吧,导致自己自取灭亡。又认为可能是会员作案,把罪过嫁祸到大米的头上。
后来我仔细阅读了新闻报道才知道:只要售卖“黑客工具”的行为都属于非法的。
当然,《刑法第七修正案》直接断送了黑客群体销售黑客软件的财路,大量的黑客网站只能把经营性质转型才能逃过一劫。(黑客网站的消亡对我国互联网安全也是一个巨大损失。)
有的网友炫耀自己售卖“个人信息”这样的虚拟产品月入3万以上,有的网友炫耀销售黑客软件月入几万,我想以后再销售这些可能要面临巨大的风险了:虽然这样的产品很暴利,能赚取大量第一桶金,但“羊皮狼”总会有办法来对付售卖边缘产品者的。一旦被它咬上一口,这一辈子不仅伤口无法愈合,心里也会留下挥不去的阴影。 我认为,能打造自己终生可以经营的事业才是最牢靠的致富之路。
2010年2月7日 上午5:54 1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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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~!
莫以恶小而为之~~
2010年2月7日 上午7:29 2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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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是定价怎么样,只要顾客觉得值得,你情我愿!可是万万不能卖违法道德的产品,违法更不用说了,我们是要给顾客提供真正的正当的价值!才获得回报,这是我们的总路线!
2010年2月7日 上午10:18 3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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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太重要!
2010年2月11日 上午9:56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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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tom 是的,哪怕赚不几个钱,也别做犯法的事。
别像有一个哥们一样做SEQING站赚了20几元就被抓了~
2010年2月7日 上午11:36 4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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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过他的网站,没想到,不过他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。
2010年2月11日 上午9:55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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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天堂有梦 可惜他做了边缘产品,走在法律边缘~
2010年2月7日 下午5:14 5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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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竟在不严重,天朝是最伟大的,社会需要和谐
一切不利于和谐的都需要被剔除,人在屋檐下,哪敢不低头
轻轻的飘过……带不走一片云彩……
2010年2月11日 上午9:54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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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杰森 呵呵,杰森评价的深奥~
逆境中的商机更大,现在的网络环境更利于我们发展。
2010年2月7日 下午6:21 6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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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一场大地震……
2010年2月11日 上午9:53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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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紫雨老师 恩,但见怪不怪了~
2010年2月8日 上午11:18 7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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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07年自己对这个网站是非常感兴趣的,幸好没有加入!
2010年2月11日 上午9:53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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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腾飞 加入也没事的。不关会员的事~
2010年2月8日 下午4:29 8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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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挂了,真是太可惜了。前不久挂了个很大的seqing网站操控团伙可悲啊。。
2010年2月11日 上午9:52 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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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 豪哥营销 没办法的事,天朝是伟大的~
2010年9月8日 上午6:09 9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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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呀 有时候得要控制好火候的
2011年3月8日 上午5:20 10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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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正路,晚上不会做恶梦!